个旧市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正向激励调整资金及项目安排情况公示

来源:市乡村振兴局  时间:2023/10/09 16:56  浏览次数: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正向激励调整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23〕94号)文件精神,下达个旧市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正向激励调整资金525万元,按照项目申报审批程序,资金分配及项目实施方案已拟定,现将个旧市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正向激励调整资金及项目安排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正向激励调整资金525万元。

  二、分配原则

  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和《个旧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个财农发〔2021〕59号)规定安排使用资金,经个旧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资金安排要重点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积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项目的资金占比。

  三、监督电话

  公示责任单位:个旧市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0873-2128879

  扶贫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热线电话:12317

 

  个旧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