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旧市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项目安排计划公示

来源:市乡村振兴局  时间:2023/05/12 17:20  浏览次数:

  为确保项目安排、资金投入精准,提高项目实施的成功率和资金使用效率,按照资金下达文件明确的重点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积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并逐步提高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占比的资金投向要求,及时组织开展前期调研,精心谋划和筛选项目,本着“条件成熟一个、实施一个、成功一个”的原则,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围绕打造产业扶贫“特色、看点、亮点”的思路,建立和完善产业扶贫带贫益贫长效机制,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地方特色农业增收产业,优先推荐实施示范性、推广性、带动性较强的项目,现将2023年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项目安排计划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23年中央、省、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二、资金分配及项目安排原则

  资金安排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红河州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红财农发〔2021〕75号)和《个旧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个财农发〔2021〕59号)规定及政策导向进行分配,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项目安排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提升及“四个不摘”要求,本着重点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积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逐步提高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占比的原则进行安排。(项目资金安排计划详见附表)

  三、责任单位及监督电话

  公示责任单位:个旧市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0873-2128879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电话:12317

 

  附件:个旧市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项目安排计划表

 

  个旧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