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旧市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项目调整公示

来源:市乡村振兴局  时间:2021/12/17 16:19  浏览次数:

  根据《个旧市乡村振兴局 个旧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项目方案的批复》(个乡振联﹝2021﹞4号)、《个旧市乡村振兴局个旧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保和乡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项目方案的批复》(个乡振联﹝2021﹞7号)、《个旧市乡村振兴局个旧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大屯街道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项目方案的批复》(个乡振联﹝2021﹞8号)、《个旧市乡村振兴局个旧市财政局关于调整贾沙乡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项目方案的批复》(个乡振联﹝2021﹞9号)、《个旧市乡村振兴局 个旧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项目方案的批复》(个乡振联﹝2021﹞12号)、《个旧市财政局个旧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调整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个财农发﹝2021﹞58号),对2021年预算调减收回资金和推进难度大的批复项目及资金进行调整,现将调整情况公示如下:

  一、调整资金

  对2021年下达各项目单位的中央、省、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进行调整,全市调整资金2832.5595万元,其中,政策性预算调减并原渠道收回资金761万元,项目完成后调整结余资金19.5595万元,项目难以落地实施调整资金894万元,在原批复项目上调整部分建设内容及规模涉及资金1158万元。(详见附表)

  二、调整项目

  对2021年批复各乡镇(街道)及单位实施的中央、省、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进行调整,全市调整项目32个,其中,政策性预算调减资金涉及项目4个、调整资金来源项目9个(附件4);结余资金调整项目7个(附件1);难以落地实施项目2个(附件2);在原批复项目基础上调整部分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10个(附件3)。(详见附表)

  三、责任单位及监督电话

  公示责任单位:个旧市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0873-2128879

  扶贫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热线电话:12317

 

  附件:1.个旧市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结余调整表

  2.个旧市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难以落地项目实施调整表

  3.个旧市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建设内容调整表

  4.个旧市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减及预算调整表

 

  个旧市乡村振兴局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