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个旧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督导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市工信局  时间:2023/08/02 10:08  浏览次数:

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我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进度,在已成立个旧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个旧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督导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名单及职责

  组    长:汪  霞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  组 长:陈  勇  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杨  睿  市工信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办、市乡村振兴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供销社、市交通运输局、市林草局、市投资促进局、市统计局、市人社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工商联、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主要职责:在个旧市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项目建设的综合协调、督查指导和联系服务等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市工信局副局长舒愉帆兼任。具体负责项目建设的日常管理、综合协调、电商培训、综合反馈、站点筛选等日常工作,做好项目建设各个阶段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服务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市政府办公室:协助组长、副组长的协调通知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和日常工作,定期督查项目进度。

  市委宣传部:负责电子商务相关的各类媒体宣传推广、舆论引导,在全市各宣传平台开辟电子商务推广专栏或专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宣传报道全市电子商务发展最新动态和重大成就。

  市工信局:负责统筹推动全市电子商务发展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电商发展有关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牵头拟订电商发展有关政策措施。负责协调云南广电网络公司个旧分公司、中国电信个旧分公司、中国移动个旧分公司、中国联通个旧分公司农村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并提供优质网络服务。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电商有关项目选址规划工作。

  市发改局:负责做好电商项目及其配套基础设施立项、规划等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全市电子商务发展工作相关经费的落实和保障,负责我市电子商务发展扶持政策资金的审核、兑现。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全市电子商务企业、网店的登记工作,电商产品质量监管和特色电商品牌建设工作;加强对电商企业和网店的诚信教育和监管;负责全市网货产品的质量监管和食品安全监管;查处网络商品交易和服务的各类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负责组织工商企业负责人和个体工商户参加电子商务培训,推广电子商务运用。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做好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农业经营主体品牌培育、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等有关工作;负责鼓励、支持农业经营主体运用电子商务业务等有关工作。制定农产品网货标准,管理和引导农企、合作社电商化转型,引导农产品电商化、网货化。

  市文旅局:负责做好电子商务与旅游融合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全市涉旅企业参加电子商务培训和实际应用,做好全市旅游特色资源、各旅游景点的网上宣传、旅游线路网上推介、网上购票、网上订房等具体项目的宣传和实施,组织好旅游特色产品的线上线下联合展销等。

  市科技局:牵头做好科技领域助推电子商务发展有关工作。

  市金融办:负责协调中国银行个旧支行、农业银行个旧支行、建设银行个旧支行等,负责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金融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

  市乡村振兴局:安排经费用于农村电子商务建设。

  市公安局:打击电子商务经营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市税务局:负责落实促进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市供销社:负责组织发动全市供销社系统内企业参加电子商务知识培训和实际应用,做好全市农产品供应链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统筹协调社会物流企业共同建设农村物流体系,整合仓储、物流资源,完善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负责联系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个旧营业部及物流企业。

  市林草局:负责组织林产品企业和相关经济组织电子商务知识培训和应用推广。

  市投资促进局:负责做好电子商务发展招商引资工作。

  市统计局:负责指导电子商务有关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

  市人社局:负责电商双创、孵化基地的申报工作及电商创业培训,探索实训式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与培训机制。

  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工商联、市教体局、市民政局:负责参与电子商务培训和实际应用。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本乡镇街道辖区内的电子商务培训和应用推广工作。

 

  个旧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