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做社会信用条例的宣传者、实践者、推动者 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积极开展《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学习活动

来源:市发改局  时间:2024/02/26 16:27  浏览次数:

  为规范社会信用管理,推进发改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营造机关干部职工“诚信待人、诚信处世、诚信立身”的工作氛围。近日,市发改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专题学习。

  会上,副局长从《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制定的背景、意义出发,重点讲解严重失信行为判断标准、信用主体权益保护规定、失信主体的激励和惩戒措施等与发改工作实际相关的内容。

  通过此次培训,积极鼓励全体干部职工要把学习宣传《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活动融入到日常工作中,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职工的诚信意识、规则意识、契约意识;同时,号召每一位干部职工都要结合工作实际,对前来办事的人民群众进行广泛宣传,成为《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的宣传者、实践者、推动者,进而推动个旧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形成新的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