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旧市人民政府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3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个政函〔2020〕21号  时间:2020/11/20 09:29  浏览次数:

秦德强委员:

  你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整治甲介山周边环境的建议》的第236号提案,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大屯街道甲介山生活区周边采石场基本情况

  个旧市大屯街道甲介山生活区周边涉及采石场8家,以及云锡大屯锡矿、云锡老厂分公司坑道、露天开采废石废渣来料加工点2个。

  (一)8个采石场基本情况:个旧市大屯街道孙自章采石厂、个旧市大屯街道二双采石厂、个旧市大屯石灰厂、个旧市大屯街道李保有采石场、个旧市大屯蒋树林采石场、个旧市大屯甲介山象山头采石场、个旧市大屯杨福德采石场、个旧市云伟采石场。其中:个旧市大屯石灰厂、个旧市大屯街道李保有采石场、个旧市大屯蒋树林采石场、个旧市大屯甲介山象山头采石场、个旧市大屯杨福德采石场5个采石场因新鸡高速建成通车,安全距离不足已停产;个旧市大屯街道孙自章采石厂、个旧市大屯街道二双采石厂2个采石场在我市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中列为淘汰关闭矿山,已停产并注销采矿许可证,生产设备已撤除;目前在甲介山生活区周边能基本正常生产的采石场为个旧市云伟采石场,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自2015年1月16至2025年1月16日,采石场已对厂区实施绿化、洒水降尘等措施控制粉尘污染和环境污染,矿山采取湿式凿岩、破碎系统喷水降尘、运输覆盖,基本达到滇南中心城市扬尘污染整治要求。

  (二)2个废石废渣来料加工点基本情况:个旧市鑫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石料加工场,加工云锡大屯锡矿1360坑道外运废石废,个旧市景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石料加工场,加工云锡老厂分公司大陡山露天开采废石废渣;经了解个旧市鑫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已经生态环境部门批准,个旧市景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石料加工场正在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2个来料加工场已落实部分防扬尘防治措施。

  二、大屯街道甲介山生活区周边选矿厂等情况

  个旧市大屯街道甲介山生活区周边沙石加工厂6家,采石场4家,水泥制品厂3家,搅拌站2家,沙石料堆场2家,堆矿场9家,冶炼企业1家,废品收购站3家,原有的35家选矿厂已全部关停,入驻北部选矿试验示范园区的8家选矿企业已相继竣工投产。

  三、开展整治工作情况

  (一)推进扬尘污染整治工作

  按照《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个旧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个政发〔2019〕77号)、《个旧市露天砂石矿山扬尘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个安监联〔2017〕1号)文件要求,为确保扬尘污染整治顺利推进,扬尘污染防治取得实效,作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牵头单位,个旧市自然资源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个旧市应急管理局、大屯街道积极联动配合,持续加大对大屯街道辖区内采石场扬尘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力度。采取定期不定期方式对采石场扬尘污染检查、巡查、督查,严格督促矿山企业认真开展矿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督促矿山企业采用湿式凿岩、破碎系统全封闭作业、覆盖运输、安装喷淋装置、对生产区和厂区进行洒水降尘等工作。目前大屯甲介山片区采石场扬尘污染情况基本得到了有效遏制,扬尘污染整治稳定向好。并取得以下成效:

  1.采取的措施

  在大屯辖区扬尘污染整治工作中,各单位严格督促企业采用高效生产作业方式,降低作业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一是强制淘汰了扩壶爆破和硐室爆破作业,推广使用中深孔爆破作业,极大的降低了爆破作业次生的振动和噪声。二是推广使用机械铲装,淘汰人工装车,降低了劳动强度。三是采用封闭式破碎,减少粉尘和噪声。四是采用洒水降尘,增加雾炮等装置,进一步降低粉尘。五是推广封闭或覆盖式运输,减少运输过程中粉尘的产生。

  2.巡查检查成果

  个旧市自然资源局结合工作职责,按照滇南中心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治要求,督促采石场采用湿式凿岩、破碎系统全封闭作业、覆盖运输、安装喷淋装置、生产区和破碎区进行洒水降尘等方式开展矿区扬尘污染防治。2018年至今,对大屯片区砂石料场开展巡查、检查65次,出动人员195人次,出动车辆65台次,检查矿山企业278家次。目前大屯辖区在产采石场基本实现洒水常态化、运输覆盖化,完成封闭式生产区建设、产区装配洒水降尘装置,扬尘污染治理效果取得较好成效。

  3.引导采石场自觉开展扬尘污染防治

  支持和引导企业主体自我约束、自觉守法,严格规范自身环境行为,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和技术,落实物资保障和资金投入,确保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风险防范等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选矿厂监管,加大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同时采取不定期抽查、夜查、外部联合检查等方式对甲介山生活区周边采石场、堆场以及相关企业等环境问题依法监督管理,严厉查处违法行为。2019年至今对该片区及其周边检查80余家次,共出动240余人次,由自然资源局、应急局、工信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执法5次,检查甲介山生活区周边采石场、打砂厂、墙材厂等企业10余家次,已下达环境行政处罚通知书4家次。

  着力解决“小作坊”企业污染问题,依托“散乱污”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开展甲介山环境污染整治、产业政策整治、无证无照违规生产经营整治、违法建设整治等整治工作,通过对片区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2020年个旧市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信局等部门清理取缔1家散乱污(小作坊)企业。同时,加强源头污染治理,严把涉重金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关,做到依法审批,从严审批,严防散乱污企业滋生蔓延。

  加快推进北部选矿试验示范工业园区的建设,大屯辖区内自2017年起共排查选矿企业140余家,目前入驻北部选矿试验示范园区20家选矿企业已相继竣工投产。

  (三)加大对扬尘污染严重采石场淘汰关闭,及时开展生态修复工作

  根据《个旧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和《红河州城市和通道面山“五采区”生态修复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的要求,按照《个旧市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方案》,关停淘汰扬尘污染严重采石场。并将淘汰关闭矿山纳入《个旧市城市和通道面山“五采区”生态修复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按照由近及远、先易后难的原则,逐年组织修复。对历史遗留矿区,以生态修复为主、工程治理为辅,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水则水、宜建则建”的方式,分类做好城市周边和主要交通干道两侧面山的“五采区”、保留矿山、私挖乱采矿山的生态修复工作。

  (四)加大巡查力度,从严从重处罚

  按属地管理原则,个旧市大屯街道办事处按职责,每周组织环保办、安监站及城建办联动开展巡查,针对甲介山社区生活区周边堆场、采石场开展综合化执法,对违反规则制度的业主从严从重处罚。同时针对集体土地外租作为堆场的情况,要求各社区在租期到期之后,不再将集体土地作为堆场进行出租。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个旧市自然资源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个旧市应急管理局、大屯街道将进一步加大对个旧市大屯街道甲介山生活区周边巡查执法力度,同时做好历史遗留矿区的复垦复绿工作。针对关闭后的选厂场闲置的产房和尾矿砂的处置,将由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土地整治项目,合理盘活闲置土地,同时处理环保问题。

  2020年9月24日

  (联系人:李志文,联系电话:13508834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