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旧市人民政府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3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个政函〔2020〕17号  时间:2020/11/20 09:24  浏览次数:

蔡国伟委员:

  你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个旧市乡(镇)摩托车违法上路整治力度的建议》的第232号提案,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个旧市公安局党委历来高度重视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由分管交警大队的张曦副局长督办,交警大队牵头组织,市局有关部门、各乡镇派出所协同配合,共同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今年7月24日市公安局下发了《个旧市公安局传发关于在全市开展严厉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个公传﹝2020﹞8号)文件,成立了由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组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政治处、指挥中心、警务督察大队、巡特警大队及各辖区派出所为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同日,市公安局组织有关部门、2个交警中队、9个乡镇派出所召开工作调度会,对整治行动工作作安排部署。结合正在开展的“减量控大”目标和“一盔一带”工作,将摩托车6类严重违法、电动自行车5类严重违法列为整治重点,以乡镇赶集、红白喜事、重大民俗活动、周末假日等重点时段、节点,按照“五个一律”的执法要求,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同时建立专项整治长效机制。市局政治处、指挥中心、督察大队负责整治工作中的新闻宣传、调度指挥和警务督察工作,做到宣传、执法一起抓,真抓、实干一起动,将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自8月1日以来,交警大队及各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共出动警力1000余人/次,警车418辆/次,查处摩托车酒醉驾、逆行、不戴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共188起。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个旧市的乡镇摩托车违法行为大幅减少,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

  感谢你对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9月24日

  (联系人:李昊阳,联系电话:13988036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