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个旧市十三届一次会议第3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市国资局  时间:2022/10/26 15:27  浏览次数:

个国资函〔2022〕3号

龚梅、闰静、庞李娅等三位委员:

  你们在政协个旧市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增设出租车临时停车位或出租车招呼站的建议》的第33号提案,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目前,我市已在宝华路、通青路、人民路、大桥街、胜利路、荣禄街、吉安街、中山路(地税局至天桥路、天桥路至少、机关幼儿园、丽水金湾)、郡棚路设置了机动车停车位,可停放机动车461辆。由个旧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按照《个旧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暂行)》收取停车费用。计费标准如下:

  (一)个旧市主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在停车泊位上停车15分钟以内不收费,停车15分钟以上按1小时收费。8:00至20:00在停车泊位上停车的按2元/小时收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20:00至次日8:00在停车泊位上停车按3元/小时收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其中00:00至8:00在停车泊位上停车超过5小时的按15元收费)。

  (二)主城区以外区域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在停车泊位上停车15分钟以内不收费,停车15分钟以上按1小时收费,8:00至22:00在停车泊位上停车的按1元/小时收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22:00至次日8:00不收费。

  二、为更好地维护我市道路交通秩序,给交通营运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我局将联合发改、住建及个旧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深入调研,提出科学有效的停车车位设置及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出租车乱停乱放现象,保护合法运营车辆,方便市民出行。

  感谢你们对我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陈玉丽 0873-8870046

 

  个旧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