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个旧市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0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市林草局  时间:2021/11/30 21:14  浏览次数:

个林草函〔2021〕2号

  

张建明代表: 

  你在个旧市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要求森林修编调规出农户自己种的树的建议》的第106号建议,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天然商品林的管护,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云南省作为全国停止天然商品林商业性采伐的6个试点省区之一,在全面停止国有天然商品林商业性采伐的基础上,在全省非天保工程区启动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天然商品林停伐试点工作。为实现把我市除公益林区以外的天然林全部纳入保护的目标,我市积极响应中央号召,按照省、州要求及时组织开展全市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区划工作。通过区划,全市共区划天然商品林停伐面积24.02万亩,其中国有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面积1.05万亩,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面积22.97万亩。 

  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意见的通知》(云林发〔2020〕36号)第三点第三条:“严格管控重点区域天然林资源,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以及生态区位重要性、自然恢复能力、生态脆弱性、物种珍稀性等指标,科学合理确定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对纳入保护重点区域的天然林,设立永久保护标识,分区施策,分别采取封禁管理、自然恢复、人工促进等生态修复措施,除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等维护天然林生态系统健康的必要措施外,禁止其他一切生产经营活动。严格控制天然林地转为其他用途,除国防建设、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特殊需要外,禁止占用保护重点区域的天然林地”。 

  加速林业发展,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必须处理好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做到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森林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紧密结合,使“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发展思路落到实处,真正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论进行到底,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 

  由于在完善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区划时使用了部分天然商品林停伐项目中的灌木林地弥补了省级公益林的不足,加之在区划时受二调数据的影响,导致部分承包地、经济林地被区划到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项目中,需要进一步的修正完善。这项工作完成后,我市将结合林地一张图的管理使用情况,把国家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停伐面积三块矢量统一在一起,编制成我市公益林天然林实施方案,用于指导今后公益林天然林的管理和发展。 

  对于错划的人工林、承包地、轮息地等,在农户不愿意纳入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范围的,我局将在修编政策下达时给予调整。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新的政策及时向您反馈和做好服务。 

  感谢你对我市林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周进    13577330099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