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旧市民政局对政协个旧市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3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个旧市民政局 文号:个民函2018〔28〕号  时间:2018/10/02 15:49  浏览次数:

李永革委员:

  你在政协个旧市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落实“让军人成为社会尊崇的职业”的建议》的第135号提案,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维护军人合法权益、帮助军人解决急难问题,在社会上营造尊崇军人、关爱军人、军属的良好拥军优属氛围,是我市开展双拥,体现军地、军民“鱼水情”关系的重要内容。在提高军人成为社会尊崇的职业上我市的主要做法:

  一是在社会服务窗口行业落实“拥军优军”制度。分别挂出“军人优先”、“军人免费”、“军人优惠”等示意牌;现役军人凭证件在个旧市境内的收费景点一律免门票、免费乘坐市公交公司统一管理的市内公交车辆。

  二是为现役军人家庭挂“军属光荣牌”。新兵入伍后,个旧市人民政府统一制作“军属光荣牌”,由各乡镇武装部入户挂牌,提高军人家庭荣誉感。

  三是春节、八一慰问现役军人家属并形成制度。每年春节、八一现役军人家属所在单位均召开复退军人和现役军人家属座谈会对其进行慰问,无工作单位的现役军人家属由所在社区进行慰问,增强了现役军人家属获得感。

  四是从部队官兵需要出发,讲政治、重感情、办实事。严格按照《个旧市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规定》要求,建立了“拥军绿色通道”,为驻个部队军人及军属工作、生活提供有效服务,落实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1.保障军人子女入学入托优待。现役军人适龄就学就读子女在我市入学入托,持相关证明到教育部门登记,入托的即可由教育部门按其家庭意愿优先安排在公办幼儿园;接受义务教育的,按国家有关政策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就学就读中职学校的享受国家中职学费减免政策;就读公办普通高中的,由就读学校视其家庭经济情况减免学杂费。

  2.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由市场监督管理、税务、公安、城建、卫生等部门给予优先办理手续,优先安排经营场所,凭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自领取税务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3.按《军人抚恤优待办法》规定,严格落实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立功受奖奖励制定。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按城镇的为当地上年度云南省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30%的规定,及时调整提高发放标准,2018年我市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由去年每人每年8535元提高至9300元;鼓励现役军人在部队建功立业,在部队期间立功受奖的,设立奖金:荣立一等功,由市人民政府颁发奖金2000元;荣立二等功,由市人民政府颁发奖金1000元;荣立三等功,由市人民政府颁发奖金500元,由市领导、民政局、乡镇入户将立功喜报和奖金送到立功受奖军人家属手里,同时邀请电视台、报社记者参与,进行宣传报到。

  习近平总书记在多次会议中提出了,要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更好为退役军人服务、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是我党我军的光荣传统和独有的政治优势。在新时期、新时代,我们将更进一步做好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保障工作,扎实做深做实,为军人、军属遇到的困难给予帮助、安置上的忧虑给予化解,发挥好部队官兵“娘家人”的后方保障作用,维护好军人的荣誉感、获得感、幸福感,从而激发广大官兵献身国防的热情和动力。在社会中进一步加强“拥军优属”工作力度,深入到社会各方各面,强化尊崇军人的社会共识,让军人成为社会尊崇的职业得到依托和现实保障。

  感谢你对我市双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