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办理常见问题问答

来源: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时间:2019/04/11 15:48  浏览次数:

   1、红河州缴存职工如何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

    答:一是柜台查询:缴存职工可持身份证原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厅查询;

    二是网站查询:可登录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网站http://www.hhgjj.com进行查询;

    三是单位查询:可到本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员处查询;

    四是短信服务:开通手机短信服务的职工,可以按季度接收本人住房公积存、贷信息;

    五是可通过查找微信公众号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注后查询个人公积金存、贷信息。

    六是可下载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APP,查询住房公积金存、贷信息。

    2、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多长时间调整一次?

    答: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实行一年一定,每年对所有缴存职工的缴存基数进行调整。

    3、缴存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

    答: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职工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是离休、退休的;

    三是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是出境定居的;

    五是偿还购建自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是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七是租赁自住房的。

    4、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提取公积金冲还贷款的方式有哪些?

    答:有两种方式:一是按年冲还贷。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根据《协议》约定,按年从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扣划存款冲还贷款本息。同一笔贷款每年只冲还贷一次,贷款项下若有多人委托,统一在借款人约定还款日冲还贷。冲还贷金额按《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办理。二是按月冲还贷。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根据《协议》约定,按月从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扣划存款冲还贷款本息。贷款项下若有多人委托,按《协议》约定的扣款顺序冲还贷款,冲还金额不高于当期月应还贷款本息。先扣划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还贷,若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以偿还当期应还本息,再从贷款合同约定银行还款账户划款还贷。按月冲还贷期间,若因贷款合同约定银行还款账户存款不足,未按期足额偿还应还贷款本息造成贷款逾期的,责任由借款人承担。

    5、如何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按月冲还贷?

    答:申请人持以下资料到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各管理部办理:

    (一)本人身份证;

    (二)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

    (三)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等);

    (四)房地产权属证明(产权证、不动产权证)。

    6、租房如何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针对低收入群体,暂时无法购房的,在租房时,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提供个人无房信息核查承诺书、协助查询函、租赁住房合同、身份证、申请人银行卡等证明材料原件到公积金缴存地申请办理。

    7、如何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

    答:提供授权书、身份证、工资卡原件、复印件,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

    8、装修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答:住房公积金只能支持基本购房支出,装修目前暂无政策支持,不能提取公积金。

    9、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最长期限是多少年?

    答:目前最长贷款年限为30年,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10、现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是多少?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两档利率,五年下以(含五年)年利率2.75%;五年以上年利率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