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3-01381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残联
文号
个残发〔2019〕25号
发布日期
2023-08-14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个旧市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子女考取大学一次性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区、办事处)残联:

  为帮助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完成学业,鼓励其刻苦学习,不断提高科学文化素质,结合我市实际,个旧市残疾人联合会制定了《个旧市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子女考取大学一次性奖励办法》,现将该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个旧市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子女考取大学一次性奖励办法》

  2019年8月22日

 

 个旧市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子女考取大学一次性奖励办法

 

  为帮助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完成学业,鼓励其刻苦学习,不断提高科学文化素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和条件

  (一)本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证》)的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

  (二)当年考入国内全日制大专以上高等院校的残疾大

  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

  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是指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贫困户的残疾人家庭。

  二、奖励标准

  (一)考入国内全日制高等院校(含专科、本科层次)的残疾学生,一次性奖励2000元。

  (二)考入国内全日制高等院校(含专科、本科层次)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一次性奖励1000元。

  (三)考入研究生以上教育层次的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一次性奖励3000元。

  三、申请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奖励对象于每年8月31日前到户口所在乡镇(区、处)残联填写《个旧市奖励残疾人大学生申请表》。

  (二)申请时须提交下列资料

  1.残疾学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残疾人证、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2.贫困残疾人子女:父(母)残疾证,身份证或户口簿等直系亲属关系证明、《低保证》、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市残联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审批程序

  (一)乡镇(区、处)残联对符合条件的初审后签署意见将有关材料报市残联审核;对经审核不符合补助条件的申请对象,做好答复和解释工作。

  (二)市残联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无误后由市残联统一将奖金发放至申请对象。

  五、 本办法自2019年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