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711
信息分类
机构职能
主题分类
政民综合;工业、交通
发布机构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6-21
信息名称
个旧市交通运输局职能简介

  (一)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规划公路、铁路、水路等行业发展,协助做好邮政管理有关工作。

  (二)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拟订公路、铁路、水路发展战略、政策和专项规划,统筹衔接邮政行业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起草综合交通运输政府规章草案,组织拟订有关贯彻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负责拟订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级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工作,指导行业有关改革工作。

  (三)指导综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制定市域综合交通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和汽车租赁;监督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执行,指导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

  (四)负责水路的行业管理;负责权限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航道管理养护、船舶与港口设施安保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全市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五)指导协调航线开发,提出有关政策措施。配合协调空域资源开发利用。

  (六)负责提出公路、水路、铁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提出国家和省、州、市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和核准公路、水路、铁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监督实施;参与交通规费政策拟定并监督实施,按照权限参与公路通行费监督管理。

  (七)负责综合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市场的行业监管;按照工程建设、管理、养护有关政策、制度和行业技术标准及实施细则、办法组织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国家和省、州管铁路项目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市级重点综合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

  (八)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

  (九)指导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综合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培训、环境保护、绿色交通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协调中央和省、州管铁路、民航、邮政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一)指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综合交通行政执法监督;负责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市级承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制定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