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711
信息分类
机构职能
主题分类
政民综合;国民经济管理;其他
发布机构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6-21
信息名称
个旧市审计局职能简介

  个旧市审计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省级、州级和市级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市人民政府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有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向中共个旧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个旧市人民政府委托向个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按照规定对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组织实施对国家、省、州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有关重大案件。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有关审计报告。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