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711
信息分类
机构职能
主题分类
政民综合;国民经济管理;其他
发布机构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6-21
信息名称
个旧市统计局部门职能简介

  个旧市统计局是个旧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能是:

      一、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市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二、负责组织实施统计改革的有关工作。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软件业、计算机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研发、人口、创新、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社情民意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全市经济、社会、研发、创新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归口管理驻辖区中央、省、州属单位及市级各部门的统计报表,统一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七、对国民经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中共个旧市委、个旧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九、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协助管理乡(镇、区、处)统计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做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务评审工作。做好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十一、收集、整理资源型城市转型和相关地区的统计数据,开展统计工作资料交换。

      十二、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教育、宣传工作,对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执法监督和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