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申报2023年下半年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的公告

来源:市住建局  时间:2023/06/26 18:48  浏览次数:

  为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切实解决我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根据国家、省、州关于住房保障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于近期开展2023年下半年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的范围和对象 

  (一)原则上此次报名对象为2023年上半年未领取过租赁补贴且符合保障条件的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报名条件详见《申请租赁补贴应提交的材料》: 

  1、本市城镇户口、在本市无住房或人均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的本市城镇低保家庭、特困人员、孤儿; 

  2、在本市无住房或人均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且人均月收入低于1500元(含1500元)并且申请人本人交纳养老保险的本市区户口低收入家庭; 

  3、本市农村户口、在本市无住房或人均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在市区工作6个月及以上并在市区租房居住、人均月收入低于1500元(含1500元)并且申请人本人交纳养老保险的进城务工人员。 

  4、本市以外户口、在本市市区工作1年及以上,在本市无住房且在市区租房居住(不包括在锡城镇辖区内租房居住)、人均月收入低于1500元(含1500元)并且申请人本人交纳养老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 

  5、低保转社区的申请人应到现低保所属社区重新报名。 

  6、上半年报名参与租赁补贴发放、但因自身原因提交材料不齐导致被取消发放资格的家庭,若符合保障条件,则带齐所有资料可参与报名。 

  本年度死亡的单人户、报名起始时间前已分配或购买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不得申请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 

  备注:2023年上半年已领取过租赁补贴的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不需报名。 

  二、发放标准 

  (一)住房保障面积标准按建筑面积为15平方米/人,无住房的按15平方米/人的标准补给,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的按补助标准计算补足15平方米; 

  (二)原则上每个家庭的发放人数包括申请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年满18周岁以上仍就读全日制学校的子女(外来务工人员只发放本人和在本市区务工的配偶及在本市区就读的未成年子女),最多不超过4人; 

  (三)已办理廉租/公租房入住手续后又退房的,租赁补贴发放时间扣除入住廉租/公租房的时段。 

  三、申请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6日--7月4日(节假日除外),过期不办理    

  报名地点:享受我市城镇低保的申请人到低保所属社区或单位报名;我市市区户口的低收入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报名;进城务工人员及外来务工人员到租房所在社区报名。 

  四、需提供的资料 

  详见报名公告附件:申请租赁补贴应提供的材料(请向报名社区咨询) 

  若在报名期限内相关材料提供不齐全的不受理报名 

  五、答疑地点及电话   

  地点:金湖西路389号个旧市房地产管理处一楼大厅1号柜 

  电话:2135379 

 

  2023年6月26日

 

  申请个旧市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应携带、提交的材料清单 

 

  一、符合条件的本市城镇低保家庭(本市城镇户口、在本市无住房或人均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申请租赁补贴应提交的材料: 

  (一)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包括18周岁以上仍就读全日制学校的子女)的身份证、户口册复印件,低保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复印件/法院判决书复印件/婚姻承诺书;(二)市房地产管理处8楼房地产档案中心出具的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无房证明(需携带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婚姻材料复印件(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复印件等);金湖西路100号个旧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七层楼金方商场斜对面、原云锡机厂内)出具的个人无住房登记证明表(需携带材料同上);私有住房的全套房产证复印件/借住房屋的全套房产证复印件/租赁房屋的租赁协议复印件;签定过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提交协议复印件;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为农村户口的到户籍地村委会开具在当地的住房状况证明;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为外地户籍的应提交户籍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公租房证明;(三)未享受低保且年满18周岁仍就读全日制学校的子女的学生证复印件/学籍证明原件 

  二、符合条件的本市区户口低收入家庭(在本市无住房或人均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且人均月收入低于1500元、含1500元)申请租赁补贴应提交的材料: 

  1、有工作收入的(申请人本人必须交纳养老保险):(1)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包括18周岁以上仍就读全日制学校的子女)的身份证、户口册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复印件/法院判决书复印件/婚姻承诺书;(2)市房地产管理处8楼房地产档案中心出具的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无房证明(需携带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婚姻材料复印件(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复印件等);金湖西路100号个旧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七层楼金方商场斜对面、原云锡机厂内)出具的个人无住房登记证明表(需携带材料同上);私有住房的全套房产证复印件/借住房屋的全套房产证复印件/租赁房屋的租赁协议复印件;签定过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提交协议复印件;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为我市农村户口的到户籍地村委会开具在当地的住房、收入状况证明;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为外地户籍的应提交户籍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公租房证明;(3)18周岁以上仍就读全日制学校的子女的学生证复印件/学籍证明原件;(4)本人及配偶的工作收入情况证明材料(近半年的工资账户银行流水打印件或国家机关及国家企、事业工作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扣除五险一金以后的工作收入证明原件均可);若配偶无工作的应提交失业证复印件、收入承诺书、能证明收入情况的近半年银行账户交易流水打印件,拒不提交配偶银行账户流水打印件的不受理报名);(5)本人交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2、无稳定工作收入的(申请人本人必须交纳养老保险):(1)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包括18周岁以上仍就读全日制学校的子女)的身份证、户口册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复印件/法院判决书复印件/婚姻承诺书;(2)市房地产管理处8楼房地产档案中心出具的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无房证明(需携带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婚姻材料复印件(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复印件等);金湖西路100号个旧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七层楼金方商场斜对面、原云锡机厂内)出具的个人无住房登记证明表(需携带材料同上);私有住房的全套房产证复印件/借住房屋的全套房产证复印件/租赁房屋的租赁协议复印件;签定过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提交协议复印件;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为我市农村户口的到户籍地村委会开具在当地的住房、收入状况证明;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为外地户籍的应提交户籍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公租房证明;(3)18周岁以上仍就读全日制学校的子女的学生证复印件/学籍证明原件;(4)本人及配偶的失业证复印件、收入承诺书、能证明收入情况的近半年银行账户交易流水打印件(本人及配偶均需提交),拒不提交银行账户流水打印件的不受理报名;(5)本人交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3、本市区户口退休的(不必交纳养老保险):(1)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包括18周岁以上仍就读全日制学校的子女)的身份证、户口册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复印件/法院判决书复印件/婚姻承诺书;(2)市房地产管理处8楼房地产档案中心出具的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无房证明(需携带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婚姻材料复印件(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复印件等);金湖西路100号个旧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七层楼金方商场斜对面、原云锡机厂内)出具的个人无住房登记证明表(需携带材料同上);私有住房的全套房产证复印件/借住房屋的全套房产证复印件/租赁房屋的租赁协议复印件;签定过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提交协议复印件;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为农村户口的到户籍地村委会开具在当地的住房状况证明;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为外地户籍的应提交户籍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公租房证明;(3)18周岁以上仍就读全日制学校的子女的学生证复印件/学籍证明原件;(4)本人及配偶的退休工资账户半年的银行流水打印件(配偶无稳定收入的应提交失业证复印件、收入承诺书、能证明收入情况的近半年银行账户交易流水打印件,拒不提交银行账户流水打印件的不受理报名); 

  三、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本市农村户口、在本市无住房或人均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在市区工作6个月及以上并在市区租房居住、人均月收入低于1500元、含1500元,申请人本人必须交纳养老保险)申请租赁补贴应提交的材料: 

  (一)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包括18周岁以上仍就读全日制学校的子女)身份证、户口册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复印件/法院判决书复印件/婚姻承诺书;(二)市房地产管理处8楼房地产档案中心出具的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无房证明(需携带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婚姻材料复印件(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复印件等);金湖西路100号个旧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七层楼金方商场斜对面、原云锡机厂内)出具的个人无住房登记证明表(需携带材料同上);在市区租赁住房的租赁协议复印件;18周岁以上仍就读全日制学校的子女的学生证复印件/学籍证明原件;本人及家庭成员到户籍地村委会开具在当地的收入、住房状况证明;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为外地户籍的应提交户籍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公租房证明;(三)本人在我市市区工作满6个月的工作、收入证明及近半年工资账户流水打印件;配偶在我市区工作的提交近半年工资账户流水打印件及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证明(配偶未在市区工作的提交收入承诺书、能证明收入情况的近半年银行账户交易流水打印件);拒不提交银行账户流水打印件的不受理报名;(四)本人交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四、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本市以外户口、在本市市区工作1年及以上,在本市无住房且在市区租房居住、人均月收入低于1500元、含1500元,申请人本人必须交纳养老保险)申请租赁补贴应提交的材料: 

  (一)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册、暂住证(办理过的提交)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复印件/法院判决书复印件/婚姻承诺书;在我市就读的未成年子女(包括18周岁以上仍就读全日制学校的子女)户口册、学生证复印件;(二)在我市市区租赁住房的租赁协议复印件;市房地产管理处8楼房地产档案中心出具的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无房证明(需携带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婚姻材料复印件(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复印件等);金湖西路100号个旧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七层楼金方商场斜对面、原云锡机厂内)出具的个人无住房登记证明表(需携带材料同上);本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无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证明;(三)本人在我市市区工作满12个月及以上的工作、收入证明原件及近半年的工资账户流水打印件,配偶在我市区工作的提交同样的材料(配偶未在我市市区就业的应提交能证明收入情况的银行账户近半年流水打印件并填写收入承诺书);拒不提交银行账户流水打印件的不受理报名);(四)本人交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备注:以上材料,证明类的应提交原件,其他材料携带原件备验、提交复印件。另:所有申请人应提交本人的社保卡复印件(请将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双面与社保卡正面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并尽快到社保卡开户行激活金融功能;所有填写的表格、申请书、承诺书都应由申请人签名、按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