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医保局 时间:2023/11/10 09:39 浏览次数:
根据《红河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红医保发〔2022〕45号)文件精神,个旧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领导小组按程序组织评估人员对我市2023年第四批提交申请的1家医药机构进行现场核查与专业评估,同时邀请市人大、市政协现场监督,由市医疗保险中心将评估结果报市医疗保障局备案。现将个旧市2023年第四批纳入拟签订协议医药机构名单(详见附件)面向全社会予以公示,如对公示事项有意见,请于7个工作日内(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17日)以电话、信件、来访等方式,实事求是、公正客观的向个旧市医疗保险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73-2135528,地址:个旧市金湖西路380号,邮政编码:661000。
附件:2023年个旧市第四批纳入拟签订协议医药机构名单
个旧市医疗保险中心
2023年11月9日
附件:
2023年个旧市第四批纳入拟签订协议
医药机构名单
序号 |
机构名称 |
地址 |
1 |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卫生所 |
大屯街道团山上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