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统计局 时间:2022/10/24 14:39 浏览次数:
为加强农村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根据《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农业农村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工作检查的通知》和州调查队相关通知精神,我市结合实际,及时组建了自查领导小组,确定了检查流程和检查范围、内容及方法,下发了《个旧市关于开展2022年农业农村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工作检查的通知》,并于10月19日,对贾沙、保和2个乡进行了检查指导。
检查过程中,检查指导组主要对乡镇统计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数据采集、加工、审核、上报情况、统计资料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详细询问和查看。经过检查,检查指导组就如何抓好乡镇统计数据质量工作向乡镇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严格按照州级检查办法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乡镇农村统计数据质量自查工作;二是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规范农村统计调查报表填报和审核上报流程,规范统计台账的建立、归档、管理和保存工作,确保农村统计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和一致性;三是要把统计基础工作做精做细,使统计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良性发展轨道。
此次检查,有力推进了我市乡镇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