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就业方面扶持政策

来源:  时间:2021/08/19 15:55  浏览次数:

创业方面扶持政策

  一、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财金﹝202021号)

  创业担保贷款可细分为“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三类。

  (一)“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

  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

  贷款期限:三年。

  还款方式:贷款合同签订的第12个月偿还本金10%贷款合同签订的第24个月偿还本金20%贷款合同签订的第36个月偿还本金70%

  贴息方式:LPR-150BP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要求:需要一位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国企的在职人员作为备用联系人。

  (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根据合伙人数按每人20万元标准核定最高额度为110万元

  贷款期限:三年。

  还款方式:三年到期一次性还清。

  贴息方式:LPR-150BP一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要求:需要一位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国企的在职人员作为担保人或者用不动产权证作抵押。

  (三)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贷款期限:两年。

  还款方式:两年到期一次性还清。

  贴息方式:LPR-150BP一下部分由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要求:当年新招录用员工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二、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红人社发[2019]53号)

  毕业3年内(含毕业学年)在个旧市内创业的大学生经过申报、市人社局及市财政局初审、州人社局及州财政局组织专家复审评定、省人社厅审核后可给予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无偿创业补贴。大学生创业补贴优先扶持全州重点产业、各地特色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带动脱贫效果明显、创新示范效应显著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用于创业经营活动。对贫困家庭创业的大学生和在各级组织创业创新大赛中获得名次的大学生创业项目优先给予扶持。

就业方面扶持政策

一、“三支一扶”政策(红人社发[2021]43号)

“三支一扶”是“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的简称,是从2006年起,招募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工作的基层就业项目之一。以农村基层急需的农业、林业、水利、医学、师范为重点。服务岗位为乡镇以下教育、农业、卫生、乡村振兴基层一线,侧重于艰苦边远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我省扶贫开发重点乡镇等地区。“三支一扶”大学生生活补助按照当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助标准,资金来源由中央、省级财政每人每月补助4167元,不足部份由各县市财政保障补齐。按照当地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转正定级工资标准,现在岗“三支一扶”大学本科生每人每月发工作生活补助5378元,大学专科生每人每月发工作生活补助5196元。新招募人员服务期满6个月给予每人3000元一次性安家费和一次性体检补助费320。绩效奖按优秀每人5400元、合格每人3600元发放。招募生在农村基层志愿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即可聘用为正式在编职工。

   二、就业见习(红人社发[2020]16号)

  高校毕业生可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开展的见习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双向选择活动,也可以直接向就业见习单位主动申请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限一般为3-8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见习期可获得见习生活补助,见习生活补助一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见习单位还为毕业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扶贫车间(红人社发〔202045号)
  鼓励和引导企业将适合分散加工的初级产品生产车间建在乡镇和农村,通过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实现就业。各地认定的就业扶贫车间需满足吸纳5人(含5人)以上贫困劳动力就业1个月以上。就业扶贫车间每吸纳1名本县市户籍贫困劳动力就业,按照其发给贫困劳动力工资额的15%给予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就业奖补。 

四、外出务工奖补(红人社发〔202045号)

2021年以来外出务工且稳定就业满3个月以上的个旧籍脱贫劳动力省外就业每人给予1000省内(县外)就业每人给予500外出务工奖补符合条件的外出务工人员每年最多可享受1次。

五、用人单位吸纳就业补贴的实施(红人社发〔202045号)

当地用人单位(不包括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吸纳1名贫困劳动力1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吸纳就业补贴。

  六、云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云政办发〔201969 号)(云人社通〔202122号)

   加强对农村转移就业人员、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两后生)、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等八类重点群体开展职业培训。大力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加强对就业重点群体的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支持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推动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扩大职业培训规模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调动广大劳动者积极性,符合条件劳动者参加培训并取得证书 按照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个旧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