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关于背阴山尾矿库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  时间:2024/04/09 15:08  浏览次数:

  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贵公司报批的《背阴山尾矿库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310-532501-04-01-206016)位于个旧市老厂镇西北部背阴山尾矿库,总用地面积26.17hm2。地理坐标(东经:103°11'441"~103°12'203",北纬:23°18'195"~23°18'387")。工程内容包括光伏阵列、光伏发电系统、逆变器、双绕组箱变、集电线路、给排水工程、供电工程、消防工程、交通工程及相应的环保设施等,安装容量19.95MWp,额定容量15MW,采用容量为570Wp的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建设6个光伏方阵,6.3kV集电线路。项目总投资8802.4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万元,已取得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我局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优化项目布局与景观设计,尽可能保留项目区天然植被,与周围环境和景观相协调。加强场区及周围绿化,优先选用当地树种。降低太阳能光电板反射率,减少光污染影响。 

  (二)保护当地的野生动物,禁止引入外来有害生物,对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的保护进行监督检查,在植被恢复当年及以后两年,对植被恢复区进行抚育管理。 

  (三)加强对废水的收集和管理,运营期光伏组件清洗废水通过太阳能电池板落入场地土壤中,用于光伏场区植被绿化。 

  (四)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固废要分类收集、分别处置。报废的太阳能电池板由专业的回收厂家收购处理。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防渗措施,建设规范的危废暂存间、事故油池,做好危废暂存间、事故油池重点防渗区域的防腐防渗工作,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和处置,发生转移时,须按规定办理转移手续,并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事故油排入事故油池,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六)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制定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 

  (七)加强施工期管理,确保施工对尾矿库安全不造成影响,并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施工场地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运输路线,防止噪声扰民。施工固废及时妥善处置,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三、按照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完善环境监测计划,编制完善自行监测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和主动公开污染源监测等相关信息。 

  四、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须纳入工程监理内容一并实施,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报告应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依据之一。 

  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投入试生产前须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完成排污许可证手续。 

  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自行开展竣工环保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验收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运。 

  七、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它行政许可相关手续。 

  八、请老厂镇人民政府和个旧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