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旧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22年度企业专项节能监察情况

来源:市工信局  时间:2022/11/15 11:09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工业节能管理办法》,充分发挥节能监察的监督保障作用,持续提升工业能效和绿色发展水平,根据《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2年节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工信节能〔2022〕189号)、《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2年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红工信发〔2022〕62号)、《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2年节能监察任务的通知》(红发改资环〔2022〕260号)的通知要求,个旧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委托个旧市节能监察大队对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铜业分公司、云南沙甸铅业股份有限公司、红河红铅有色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冶南方(红河)气体有限公司、个旧市兴华锌业有限公司、个旧市世纪商业广场有限公司进行专项现场节能监察执法、对华新水泥(红河)有限公司个旧分公司进行专项书面节能监察执法。监察内容:

  1.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重点监察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及我省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情况。

  2.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及能源计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重点监察企业是否按照国家和云南省的规定,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用具有资质的人员以及执行能源管理岗位相关制度等情况及执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情况,督促企业执行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使用和管理的法定强制要求。

  3.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报告制度。

  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执行情况。重点监察企业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节能评估审查申报,以及节能评估审查意见落实情况。

  5.机电设备能效提升及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淘汰情况。对照《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机电能效提升计划(2021年-2023年),重点监察企业是否存在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主体设备及低效淘汰电机设备(产品)等。本次节能监察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程序,采取听取汇报、核查资料和现场监察的方式开展。通过节能监察,进一步提高企业依法用能生产经营意识,督促企业建立科学规范的能源管理体系,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个旧市节能监察大队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