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发改局 市工信局 时间:2022/06/09 10:26 浏览次数:
个发改体改函〔2022〕1号
有关部门:
为切实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现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函》(云发改体改函〔2022〕138号)转发你们,请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此函。
附件: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函
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
个旧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