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代表意见修改情况表
序号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情况说明 |
1 |
建议加强与州、市规划及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衔接,加强与《红河州滇南中心城市(2021-2035年)》关于人口目标、经济、城市发展目标衔接,完善丰富互联互通交通体系建设方面关于铁路在个旧交汇的谋划情况,进一步明确产业园区的布局、权限;结合“十四五”规划进一步调整产业集群目标以贴合实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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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议五区联动方面进一步考虑用地,基础设施、交通网络方面的布局建设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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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议进一步增加重大项目支撑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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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建议国土空间规划结合个旧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规划和滇南中心城市综合交通规划进行编制,保障我市铁路高速公路和道路用地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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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在不触碰生态红线的前提下,保证工业项目用地需求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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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将重大项目规划至此次空间规划方案中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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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统筹兼顾南北发展,充分考虑南部乡镇用地需求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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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加快农用地整理项目推进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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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为项目用地做保障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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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大屯项目“绿色建设”项目给予用地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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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建议提升主城区老旧小区及周边空置土地的规划利用,改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如体育场地设施,养老、托育、党群服务等)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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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对近期项目用地的调规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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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对贾沙及各乡镇、村组建设用地的调规,现群众无法新建住房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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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对贾沙尼格、普洒河片区土地性质进行一定调整、尼格温泉、普沙河热泉片区无发展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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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划的方案,要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和省州相关文件精神实施,应具有一定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前瞻性,空间边界确定应准确,体现我市地域特色,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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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拟开发地块位置及项目部分情况不清,建议再行调研及展开相关会议,认真征求和听取范围内相关社会公众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开发方案编制和报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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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切实保障发展农用地需求,保障被征地农户合法权益,不断挺高土地利用效率,兼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和土地集约高效利用等方面的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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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建议加强对近期目标年2023年乡镇重点项目和重点储备项目的用地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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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尽可能多保障大屯新区、鸡沙片区建设用地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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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近五年的用地需求做好保障,做好与城市内部各类规划的衔接和上级相关规划的衔接,为我是昌源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提供空间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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