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669
信息分类
政策及解读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2-27
信息名称
文字解读|个旧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24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的通知

  出台背景: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依法保护全市森林草原资源安全,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个旧市森林防火管理规定》、《个旧市森林防火问责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发布《个旧市2024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主要内容:确定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6月15日为全市森林草原防火期,2024年3月1日至5月31日为全市森林草原防火高火险期。 

  划定以下重点防火区域:白云山国有林场(包括各乡镇(街道)与白云山国有林场相连的区域);阴山面山、涉林景区、各自然保护区、新造林地;锡城街道白马寨、戈贾林区;金湖街道鄢棚林区;贾沙乡坝堵寨林场、民云、松云林区;保和乡斐贾、莫贾林区;大屯街道红石岩、麒麟山林区;鸡街镇邦干、倘甸、乍甸林区;卡房镇头道水、火把冲、田坝子林区;云锡白沙冲林场;红河州石岩寨林场个旧辖区;省道、国道、高速公路绿色通道两侧面山,各乡镇(街道)有林单位也应确定重点防火区域。 

  主要措施:落实防火责任;强化宣传教育;严格火源管控;加强隐患排查;科学防范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