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026
信息分类
人事信息
主题分类
政民综合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
文号
个政任〔2023〕12号
发布日期
2023-12-26
信息名称
个旧市人民政府关于张婷月等十六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办、局:

  经个旧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张婷月  任市投资促进局局长,免去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杨力超  任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免去大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兼)、市公安局大屯派出所所长职务; 

  谷   山  任大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兼)、市公安局大屯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市公安局蔓耗派出所所长职务; 

  张   飞  任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侦查一中队(金融涉税犯罪侦查中队)中队长职务; 

  王桥万  任市地震局局长(事业正科,试用期一年); 

  李   凯  任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免去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马   钱  任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刘云俊  任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鲁秋应  任市公安局蔓耗派出所所长,免去市公安局保和派出所副所长、交通警察中队中队长(兼)职务; 

  张   勋  任市公安局人民路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思馥  任市公安局贾沙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郑琪瑶  任大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   锐  免去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职务; 

  苏   勇  免去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李   轶  免去市公安局人民路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韩   瑜  免去市公安局人民路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2023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