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

来源:个旧市财政局  时间:2022/02/19 13:0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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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政策、规划、标准,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审核和报批,组织实施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贯彻执行有关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个旧市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报批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州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州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合理利用政策,以及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国家和省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调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个旧市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省、州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培训等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

  16.有关职责分工。与个旧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自然资源管理科、天然林与公益林管理科、退耕还林不草科、森林和草原防火科、林业改革与产业发展科、 规划财务科、生态保护修复科。

  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

  2、个旧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3、个旧市农村能源工作站

  4、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勘察设计队

  5、个旧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

  6、个旧市退耕还林还草办公室

  7、个旧市白云山国有林场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以造林绿化工程建设为重点,促进生态文明发展。

  一是开展造林绿化工作。今年主要完成森林抚育3万亩,其中1万亩为云南省省级森林经营示范试点单位进行抚育,由白云山林场负责实施,现已完成实施方案及作业设计评审,正在进行林木采伐,预计12月底完成采伐任务;2万亩为常规抚育,项目布局在大屯、老厂、鸡街、卡房等乡镇(街道办事处),预计年底完成抚育任务。现已完成2020年度林地征占用异地造林,涉及面积50亩。二是积极开展种苗检疫工作。全市共生产苗木1235.7万株,育苗面积达482.3亩,出圃1134.1万株,树种以湿地松、墨柏、杉木、清香木、黄连木、柳杉、香樟、花椒、枇杷等树种为主。同时,切实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在种苗调拨出圃前,对造林使用苗木9.1万株进行重点抽检,按照标准核发“苗木检验证书”2份,苗木标签2份。三是积极组织“国土绿化”活动。四月初,我局组织“市林草局‘学党史 办实事’清明发放树苗活动”,在老阴山、锡城镇等地免费发放云南松和桤木树苗,引导市民文明祭祀的同时,营造全民植树、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良好氛围。在红河州义务植树节到来之际,组织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套班子及各部委办局主要领导在沙甸后山开展了主题为“学党史 悟思想 办实事 开新局”共建绿色锡都义务植树活动;六月中旬,组织了个旧市直机关2021年党建带群建“学党史 办实事 共建美丽家园”义务植树活动,机关干部职工们通过义务植树活动,既为锡都大地增添新绿,同时以实际行动践行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活动中进一步锤炼了党性。

  2.以确保林业持续发展为目标,加大森林资源管理力度。

  一是抓实林地审批工作,2021年我市共审核上报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20件,使用林地面积20.956公顷,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141.5624万元。其中,占用林地14件,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4件。二是继续开展森林督查工作。截至2021年11月11日,329个违法图斑中,经反复核查,无需查处的图斑201个,违法图斑128个。现已查处违法图斑89个,面积48.1319公顷,责令办理使用林地手续11个图斑,面积1.7024公顷。现已收回林地图斑78个,林地收回率87.64 %;恢复植被图斑78个,植被恢复率87.64%。三是扎实开展湿地各项工作。按照《红河州贯彻落实湿地保护和修复专项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制定并印发《个旧市贯彻落实湿地保护和修复专项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个旧市共涉及整改内容10项,已经整改完成的有7项,未整改完成的有3项。在抓实保护修复督查问题整改的同时,积极开展湿地监测工作,个旧市2021年湿地总面积为2896.85公顷。其中自然湿地总面积为1026.01公顷;人工湿地总面积为1870.84公顷。湿地保护率为60%,自然湿地保护率为66%。四是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根据省司法厅、州司法局的统一安排,我局组织14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考试,通过14人,现有执法人员68人。

  3.以源头管理为重点,抓实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普查。2021年我市应施监测面积为30.54万亩,实施监测面积为30.54万亩,监测率为100%。对普查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做出主要种类发生趋势预报,及时制定出了预防措施和防治方案,发布了《个旧市2021年林业有害生物发生趋势预测》,建立健全了以乡镇林业站和乡镇监测员为基础的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体系。二是严抓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组织和协调相关单位严把主要道路和县市交界地段的检疫巡查力度,加强对从松材线虫病疫区调入松木及其制品的单位和个人的检疫监管和执法检查,杜绝了带疫植物及产品进入我市。进行了苗木产地检疫200亩,产地检疫率100%;调检商品木材1.110587万立方米、苗木662.7万株、原竹50吨。三是科学防治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2021年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为2.135万亩,发生率为2.76%;成灾面积为0.2373万亩,成灾率3.07‰;无公害防治面积为2.135万亩,无公害防治率100%;防治面积2.135万亩,防治率达到100%。四是做好红火蚁防控工作,市林草局多次组织安排市森防站及种苗站工作人员,到锡城和大屯两街道开展红火蚁危害的宣传防治培训,采取现地讲解及实际操作的方式,对两街道林业站工作人员、大屯街道部分绿化苗圃地经营户进行红火蚁特性及危害宣传;并根据红火蚁发生情况免费发放了红火蚁专用药剂,对防治措施、施药方法及安全措施的要求等内容进行了讲解,指导经营户有针对性地开展防控,以降低地内种群密度,压低扩散虫源。

  4.以维护生态安全为目标,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指示、批示和会议精神,全力打好我市去冬今春森林草原防灭火攻坚战。个旧市共发生火情3起,其中发生一般森林火灾1起,森林受害面积0.9公顷,森林受害率为0.0096‰,火灾发生率、森林受害率均未突破州人民政府下达给我市的控制指标。火案查处3起,查处率为75%,接收核查州级通报的卫星热点1个,属查农事用火。真正实现了“打早、打小、打了”和“火情发生少、损失小”,无人员伤亡事故的工作目标。

  一是科学安排部署,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例会上,分管副市长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全市各级共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86次,参会人员达3754人次。始终抓住“三线”责任制不放松,共签订各种防火目标责任书35970份。全市从乡镇长、村委会主任、村小组长、直至基层护林员,逐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全面落实到山头地块,使每一个山头、每一片林子都有具体人员负责。

  二是多措并举,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2021年我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博等媒体和景点的宣传栏、警示牌、标语、门票等媒介,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全年共编发森林防火宣传手机微信、短信430条;电视公益广告、森林防火宣传显示屏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通告152条次,在阴山入口利用显示屏播放森林防火宣传视频及标语310次,重点林区村寨利用村村响广播森林防火宣传3450次,与市农村电影放映站合作到各乡镇(街道)、有林单位、村委会、村小组、中小学校等地进行172次播放,观看人员达1.68万人次;高火险期领导发表森林防火电视讲话98次;撰写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简报20期。真正做到进山入户、进校入村、不留死角、深入人心。

  三是加大火灾隐患排查力度,狠抓野外火源管理。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3月初制定了《个旧市2021年度“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专项工作方案》,扎实把“清明”期间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抓紧抓实,实现了“无火清明”的既定目标。与相关成员单位成立了13个森林防火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有林单位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138次,在城市面山老阴山、邦干林区、城市面山、公路沿线等重点林区,共排查出森林火险隐患35处,及时下达了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落实整改,消除了存在的火险隐患。发布粘贴市长《森林防火命令》700份,进山人员、车辆进行检查并实名登记49873人次,切实把火种堵在山下林外,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7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7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5个。个旧市董棕自然保护区管理保护中心和个旧市风景名胜管理处目前暂未单独开设账户,合并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核算。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0人,其中:行政编制 16人,事业编制94人。在职实有88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8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26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125人。

  车辆编制22辆,实有车辆2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822.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22.4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47.5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22.4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22.4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22.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47.5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

  (三)预算总收入增减变化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822.42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1,822.4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7.57万元,主要原因是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22.4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822.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2.4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7.5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项目支出5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扑火队员补贴纳入基本支出中。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84.55万元,主要用于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289.3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3.4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2.4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65.12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53.9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行政运行202.9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710.5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自然灾害防治-森林草原防灾减灾290.08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1060.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0.8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63.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8.78万元,项目支出35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2.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2.7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资本性支出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8.35万元,较上年增加17.83万元,增长17.7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7.47万元,较上年减少2.2万元,下降5.5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1000人次。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0.88万元,较上年增加20.03万元,增长32.9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4.88万元,较上年增加24.88万元,增长100%,白云山国有林场购买一般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万元,较上年减少4.85万元,下降7.97%,压缩“三公”经费。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市级森林防火专项资金安排50万元,抓好全市9.4万公顷林地的森林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完成《红河州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上州人民政府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年森林火灾次数指标6次;年森林火灾受害率1.2‰;年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不低于98%;年森林火灾查处率不低于80%;卫星热点2小时内核查反馈率不低于98%;火情上报率达10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5. 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6. 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4万元,与上年对比不变。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资产总额4456.8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44.94万元,固定资产3311.8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1.9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65.5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185.87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6.9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明确规定绩效评价分工及职责、绩效评价程序、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及相关责任,对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进行规范。要求各项目负责单位制定科学、规范的项目绩效考核办法,做到事前有目标、事中有追踪、事后有考核和应用。

  第二部分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监督索引号532501032002007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