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旧市大屯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市财政局  时间:2022/08/11 09:3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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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旧市大屯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大屯镇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大屯镇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卫生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协助处理农村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协助重点控制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艾滋病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实施免疫规划,为艾滋病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提供预防保健咨询服务等疾病预防与控制,做好大屯片区孕产妇建卡管理、产前检查、产后访视与指导、儿童生长发育监测与指导等妇幼保健工作;一般常见病、现场救护,慢性病筛查和重点慢性病病例管理,精神病患者管理,转诊服务等基本医疗服务工作,做好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破除迷信,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抓好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和服务及卫生监督工作,协助大屯政府开展城乡居民医保的医疗宣传、咨询、发动等工作,承担区域内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等任务,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咨询指导,发放避孕药具等;进行预防、保健、医疗技术指导工作。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继续加强防控阻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由院办和公共卫生科分别到各科室进行全院职工的三项知识学习培训,医院全体职工积极参与新型冠状病毒入户流调,收集信息追踪传染源,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卫生监督发现水质不合格,供、管水人员有异常,及时依法处理,并逐级上报。

  2、持续推进行业作风建设,为我院做好各项工作提供有力纪律保障:(1)持续制定完善行业作风建设相关制度,在全院范围内广泛学习,做到人人知晓制度,人人遵守制度。(2)强化监督,对全院职工的服务态度进行定期检查,对重点科室及窗口岗位的服务态度不定时抽查;对存在廉政风险岗位定期约谈。(3)强化考核,将行业作风建设工作纳入全员日常绩效考核,对工作作风存在问题的同志进行约谈。

  3、落实好安全维稳工作,为我院做好各项工作提供安全的环境保障:(1)落实医疗安全责任,确保医疗质量,保障居民生命安全。定期组织培训活动来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风险,杜绝医疗差错事故发生。(2)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医院生产、生活安全进行。

  4、强化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夯实健康扶贫工作基础,助力全乡精准扶贫:一是加强家庭医生团队服务能力建设,将常见病、多发病解决在基层,切实减轻居民特别是建卡贫困人口就医的费用负担。二是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载体,落实分级诊疗制度,真正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诊,上下联动,从制度上让百姓减少医疗方面不必要的开支。三是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载体,落实好国家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向群众提供个体化的健康指导,改变群众不讲卫生行为,让群众少生病,切实减少因病致贫、返贫,夯实健康扶贫基础,为全乡的精准扶贫工作贡献力量。

  5、不断提高基本医疗服务能力,保障全乡居民基本健康需求:一是不断加强全院职工业务学习,学习医学理论知识和医疗技能操作,提高业务素质,二是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定期选送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改变人员知识结构,不断更新知识内容,充实人员队伍技术力量,三是管好用好医疗设备,做好医疗设备的日常维护,严格落实设备操作规范,确保各项检查、检验结果客观真实,四是规范履行《医保服务协议》,加强《医保服务协议》学习,避免主观违反《医保服务协议》而受到处罚,保证医保基金安全,让医保基金更好地为患者提供基本医疗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 个旧市大屯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 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个,其他事业单位 1 个。个旧市大屯镇中心卫生院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口腔科、公共卫生科、中医科、医技科、艾病科、药剂科、财务科、院办、供应消毒室、保卫科等。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大屯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51 人。其中:行政编制0 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 人),事业编制 5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0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0 人),事业人员 5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 38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38人。

   在编实有车辆 3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个旧市大屯镇中心卫生院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大屯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8,961,893.0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79,397.84元,占总收入的54.2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8,626,727.42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45.5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5,767.75元,占总收入的0.29%。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增加868323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项目经费增加和死亡抚恤补助;事业收入减少1733937元,主要是2020年接受上级捐赠B超机,价值220万,在2020年增加了收入于2021年调减收入,所以造成2021年收入降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大屯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9,230,314.93元。其中: 基本支出 16,151,921.22元 ,占总支出的 83.99%; 项目支出 3,078,393.71元 ,占总支出的 16.01%;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214546元,主要是药品支出相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大屯镇中心卫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151,921.22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19115.76元,主要原因是药品支出逐年减少。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9,473,035.16元,占基本支出的58.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678,886.06元,占基本支出的41.35%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大屯镇中心卫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78,393.71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4569.91元,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支出增加。

  1、项目开支情况:主要要用于乡医补助和劳务费、公卫项目化验试剂、材料支出、大屯片区的艾滋病检测、乡医基药补助、疫情防控、家庭医生签约、从事公共卫生的临聘人员工资、养老保险等。

  2、项目开展情况:

  (1)拓展和深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扩大服务人群,建立健康档案37381人。

  (2)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继续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12664份,卫生院健康宣传栏,设立宣传栏84次,健康教育覆盖率72%。

  (3)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加强对艾滋病规范管理,定期召开会议,设专人负责。

  (4)加强儿童保健服务工作,为辖区内0—36个月龄的儿童建立《婴幼儿保健手册》,为0-6岁的儿童接种常规疫苗 7577人次,4-6岁儿童视力检查数1736次。

  (5)设妇幼专干1人,为辖区内孕产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对孕产妇的孕期保健不少于5次。

  (6)开展65岁以上常住居民健康管理。对辖区内65岁以上的常住居民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进行健康管理,高血压服务人数3537人,糖尿病服务人数899人,65岁老年人管理人数3001人。

  (7)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服务人数185人。

   (8)加强对新冠疫情疾病控制管理,在大屯片区多处设置卡点为居民免费接种疫苗共92779针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大屯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9,674,450.1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50.31%,与上年对比增加263375.68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和社保增加,2021年增加死亡人员抚恤费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85,873.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2%,详细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事业单位退休(02项) 4560.00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 640023.04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项) 320011.76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1项) 45409.14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4%。主要用于残疾人保证金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抚恤(08款)死亡抚恤(01项) 75870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4%。主要用于退休职工的死亡抚恤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8,588,576.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78%,详细如下:

  (1)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03款)乡镇卫生院(02项) 4831283.50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0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03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99 项) 981009.60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4%。主要用于购买基本药品支出及乡医补助。

  (3)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公共卫生(04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08项) 2616851.80元,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46%。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公共卫生(04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09项) 68500元,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7%。主要用于开展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疫情防控和重大传染病。

  (5)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 455118元,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2%。主要用于职工的医疗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公务员医疗补助(03项) 223781元,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8%。主要用于职工的公务员医疗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99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99项)15000元,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七个专项卫生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大屯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 0元,支出决算为 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 增加 0.00元, 增长  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增加  0.00元, 增长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增加 0.00元, 增长  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 增长 0.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大屯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个旧市大屯镇中心卫生院部门资产总额 14904116.34元 ,其中,流动资产 5391726.15 元 , 固定资产 9512390.19 元 ,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元 , 在建工程 0 元 , 无形资产 0 元 , 其他资产0 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53435.6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764.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元,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4904116.34 

5391726.15 

9512390.19 

6768961.07 

206154.27 

1723333.29 

813941.56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9583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95838 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 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三公”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三公”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活动,按照现行国家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及所属物价部门制定的项目服务收费标准取得的收入。医疗服务是医院业务工作的主体和中心,在开展医疗业务活动中,医护人员借助各种诊疗手段和专业技术为病人进行各种检查、治疗。这些检查和治疗有的在门诊进行,有的则在住院部进行。医疗收入是医院收入的主要来源。

  3、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收取的租金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曰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监督索引号53250100336101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