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个旧市委 个旧市人民政府关于个旧市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个呈字〔2024〕4号)

来源:市委市政府  时间:2024/03/14 16:29  浏览次数:

中共红河州委:

  2023年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深入“落实年”,个旧市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为谱写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个旧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持续性推进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 

  2023年,我市在原工作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1月,按照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要求,我市完成了223项电子台账的传送录入工作。2月1日,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及市委常委会第51次会议,分别听取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3月至6月,我市认真落实《云南省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整改任务,组织召开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12月,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听取了个旧市法治政府建设中期工作情况报告。 

  (二)扛牢“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抓“关键少数” 

  1. 扛牢“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市党政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市工作中的重要位置,坚持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市政府主要领导紧扣《中共个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主持召开6次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到了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积极主动向市委常委会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同时,主持召开市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7次,带头到基层开展普法宣讲活动,切实担负起学习贯彻法治建设的领导责任。 

  2. 严抓“关键少数”,全面强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市压实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职责,并将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纳入年终考核和选拔任用的过程中,切实使全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好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3月至4月,我市对“关键少数”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述法报告进行逐一查看并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立行立改,均已全部整改。为进一步提升“关键少数”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我市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课等方式开展学习,2023年,全市各党委(党组)共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18场次,参学人数262人次。全市组织培训学习的10期班次中均设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课,参训人数共计3965人次。 

  3. 进一步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和经费保障。我市现有1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8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8个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8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市级创建率达90.76%。培养法律明白人599名,充分发挥了基层的社会治理作用,为经济发展夯实了法治基础。2023年,市财政安排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相关经费1232.04万元,为全市开展普法宣传、公共法律服务、基层人民调解、司法救助、行政执法等工作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我市严格实施清单管理,主动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2023年编制完成了《个旧市乡镇(街道)承接部分市级行政职权目录(2023年版)》,梳理11个乡镇(街道)行政权力事项1697项;编制完成《个旧市权责清单(2023年)》7635项、《个旧市行政许可清单》236项。推动全州开发区赋权工作落地,促进云南个旧产业园区承接省级赋权事项5项。 

  2. 全面践行宗旨意识,提供利企便民的服务环境。一是全面推广运用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加强政务服务场所规范化建设,向企业和群众提供统一便捷的“一站式”服务。我市现进驻政务服务实施机构及服务单位45家,政务服务事项1058项(动态),进驻率100%,网上可办率100%,全程网办率98%。二是做实做深“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审批模式,实现由“一事跑多窗”向“一窗办多事”转变,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三是设置“便民服务”专窗、志愿服务团队,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暖心全程帮办服务。截至目前,我市共有“跨省通办”事项26个、办件量27295件;“一件事一次办”主题事项19个、办件量10191件;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政务服务事项办件量39万余件,好评率99.99%。 

  3. 全面加快行政审批服务提质增效,全面清理各类证明事项。2023年,我市持续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提质增效“五减一优”专项行动,压减材料事项14项、压减时限事项85项、压减跑动事项70项,承诺办结时限压减至14.67%,即办件率达58.8%。积极推行“一证即办”政务服务新模式,形成《个旧市“一证即办”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第一批次)94项,累计减少材料2352份,减少跑动6522次,取消审批事项24件,审批改为备案事项67件,实行告知承诺事项1103件,优化审批服务事项1894件。累计办理承诺事项8980件,其中,行政管理相对人自愿承诺7863件,提交材料1117件。 

  4. 多元化畅通政务服务诉求渠道,全面实施“好差评”制度。我市通过“12345”热线、营商环境投诉等平台提前防范公共安全事故及舆情影响,努力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2023年,共受理转办“12345”热线群众咨询投诉等4225件,阶段性办结率96%;受理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平台转办件15件,办结率100%。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 

  我市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率达100%。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州政府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规定的3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继续有效;对6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五)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我市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五大”程序。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加强对“五大程序”的落实。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政府决策中开展合法性审查的作用,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2023年,我市组织召开《个旧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证会,主持召开市政府党组会17次、市政府常务会16次,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对人事任免、资金使用和经济运行等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规范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我市共聘法律顾问73名,公职律师8名,2023年,公职律师共办理各类法律事务265件,法律顾问为市政府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查、诉讼代理等法律服务123件次,其中,参与重大事项研究20次。 

  (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 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2023年,我市以“行政执法案件质量提升年”为契机,2月,对全市42家行政执法主体自行评查行政执法案卷530件,其中,评出优秀案卷363件,合格案卷167件,优秀率达68%。7月,我市又开展了2023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共评查15家行政执法主体113件行政执法案卷,其中,优秀案卷99件,合格案卷14件,优秀率达到87%。11月,省司法厅抽取2件涉企行政执法案卷参与评查,均为合格。通过案卷评查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性,真正发挥案例在行政执法中的监督指导作用。2023年,我市共有行政执法案件29.33万件,其中,行政许可9.19万件,行政处罚19.06万件,行政强制0.017万件,行政检查1.06万件。另外,全市执法单位先后共配备执法记录仪共728台用于行政执法。 

  2. 加强“互联网+监管”的运用,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我市通过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信息系统对全市1422名行政执法人员规范管理,组织统一执法考试,并为通过的人员颁发行政执法证。目前,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办案持证率达100%,录入35家行政主体行政职责1050余条,行政执法案卷9774件。 

  3. 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从2014年起,个旧市“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就已搭建使用,全市共有27家成员单位,并指定专人负责“两法衔接”平台,定期进行核查,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互补优势和资源共享,整合执法资源,强化法律监督,实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坚决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的发生。2023年,“两法衔接”平台共录入案件信息933条。 

  (七)健全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提高依法处置能力 

  我市成立了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下设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等4个专项指挥部,建立了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基础数据库和应急救援组织指挥联络信息网,形成县市、乡镇二级联动的灾害应急管理体系,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分析部署全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强化应急演练工作,加强突发事件处置队伍培训教育,注重宣传教育,普及应急知识。2023年,我市运用应急部“互联网+执法”系统平台,对矿山、危化、工贸等企业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04家/次,实施行政处罚13次,处罚罚款31.3万元。 

  (八)建立多元化解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我市深入贯彻落实“枫桥经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有力。市辖区内共有178个人民调解组织,专职调解员175名。2023年,共受理调解矛盾纠纷1855件,调解成功1849件,调解成功率99.7%。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9件,现结案16件,其余3件还在办理中。 

  (九)继续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我市充分发挥“八位一体”的监督体系作用。一是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主导作用。按照“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的要求,2023年,我市立案审查调查95件95人,结案84件,给予处分77人,其中,党纪处分74人,政务处分6人,双重处分3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5人,挽回经济损失735.9万元。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42人次。二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及政协民主监督。我市收到人大和政协提案建议287件,均已全部办结,办理满意率为100%。三是自觉履行司法监督。我市对涉及国有财产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保护、文物保护、英烈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的6件司法建议和287件检察建议积极研究落实,提出整改措施,按期办复率达100%。2023年,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1件,依法审查非诉行政案件2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均达到100%。四是强化审计监督,完成审计项目17项,查出主要问题金额24647万元,提出审计建议47条,压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审计成果应用。五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5482条,切实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100%答复。 

  二、2023年的工作亮点 

  (一)创新举措加强行政执法指导,推进公正文明执法。2023年,是我市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质量的提升年,我市组织成立了个旧市行政执法案件质量提升领导小组,制发了《个旧市行政执法案件质量提升年工作方案(试行)》,由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等四家政法单位从政法干警中指派熟练掌握行政法律知识的专业人才、办案能手共10人,组成行政执法案件质量提升分队,对16家试点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处罚过程中的共性或个性问题提供指导,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该项工作开展以来,各行政执法单位在涉及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公益诉讼、行刑衔接、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及行政应诉中,均对案件质量提升分队的意见建议给予积极配合。目前,对市人民检察院发出的35件检察建议、市人民法院发出的1件司法建议、市司法局发出的5件行政复议建议,各相关单位均予回应并落实。 

  (二)践行为民服务宗旨意识,致力提升政务服务“三化”水平。一是标准化高。我市9月启动新建政务服务中心运行,总面积约7100㎡,投入建设资金约9800万元,设置137个业务窗口。截至目前,进驻政务服务实施机构及单位45家,政务服务事项1058项(动态),进驻率100%,网上可办率100%,全程网办率98%。二是规范化好。我市扎实深入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制作了“办不成事”“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惠企政策推送”等标识标牌,完善工作流程,助力服务区域协调发展,主要划分9个服务专区,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现进场交易项目全流程电子化率100%,土地出让项目全流程电子化率100%,获评云南省县级标准化建设试点。三是便利化快。我市加快建立“帮办代办”机制,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今年以来,“一部手机办事通”办件量101.29万件,“跨省通办”事项26个、办件量27295件;“一件事一次办”主题事项19个,包括企业开办、企业准营、员工录用、涉企不动产登记、我要开药店等,办件量10191件。 

  三、存在的问题 

  我们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新时代新任务相比仍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理念仍然淡薄。部分单位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不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还不到位。二是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不高。对提高公务员队伍的依法行政能力不够,离建设廉洁、务实、高效政府有差距。三是行政执法不够规范。部分执法单位没有设置法制审核机构,或者设置了也存在法制审核人员不足,法制审核内容不规范,集体讨论不符合法律规定、处罚程序有误,部分执法人员执法不规范,业务能力弱,执法方式方法简单、僵化等。四是公职律师覆盖率低。我市有36家行政执法机关,但开展公职律师工作的只有3家,公职律师8人,占比8.3%。与上级要求的2023年行政执法机关公职律师工作覆盖率60%的目标差距较大。 

  四、今后的工作打算 

  (一)持续深入开展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群众进一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在落深落实落细上下功夫,努力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推动个旧法治政府建设。 

  (二)持续抓好全市政务服务水平提升工作,用好市级新建的政务服务大厅,健全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要加快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公共政策兑现“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和政策资金“一键送达”。特别要着力解决好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办事困难问题。 

  (三)强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强化对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重点民生领域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违法、不当行政行为,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公检法系统要加强公正司法,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特别要加强网络行政执法力度,杜绝出现影响恶劣的网络负面信息。 

  (四)全面推进建设数字法治政府建设。要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深化数字技术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要以“高效办好常规事、完整办成一件事、可以办理更多事”为目标,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要加快构建智慧政务一体化服务体系,提升政府科学决策和精细治理水平,提高政务服务管理运行效率。 

  (五)全市各单位要针对性推进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积极申请公职律师,建议没有公职律师的单位在调入、招录人员时,优先考虑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尽快补齐公职律师的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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