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旧市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通告

来源:市医保局  时间:2023/08/31 17:51  浏览次数:

全市城乡居民: 

  个旧市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已全面启动。为及时做好参保登记并足额缴纳费款,确保广大参保人切实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我市行政区域内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儿童(包括幼儿园儿童、新生儿、婴幼儿)、在校就读学生(包括中小学、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大中专院校的在校学生)、长期投资经商和外来务工人员及其父母、未成年子女以及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温馨提示:在个旧市就学、长期经商和外来务工人员及其父母、未成年子女在个旧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个旧市定点医院住院可享受与个旧市户籍参保人员同等报销待遇。 

  二、缴费标准 

  (一)普通城乡居民个人缴费380元。 

  (二)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特殊人群缴费情况如下: 

  1.全额资助对象:市民政局确定的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特困儿童)。 

  2.定额资助对象: 

  ①个人缴费290元,定额资助90元的人员类别有:市乡村振兴部门纳入的未纳入监测对象的脱贫户。 

  ②个人缴费260元,定额资助120元的人员类别有:市民政局确定的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中的60周岁以上的贫困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含农村三级残疾中的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市残联确定的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 

  ③个人缴费200元,定额资助180元的人员类别有:市乡村振兴部门纳入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三、集中缴费时间 

  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为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25日(每月缴费期为1日-25日)。 

  四、居民新参保、续保登记的办理 

  办理新参保登记或参保变更的城乡居民,可登录微信搜索“云南医保”小程序、云南医保支付宝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云南专区线上办理,也可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簿复印件)到户籍或居民住地所在乡镇(街道)社保中心或市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后,方可缴纳2024年度居民医保费。 

  个旧市医疗保险中心:0873-2122001 

  宝华街道 0873-2188939  鸡街镇  0873-2651526 

  金湖街道 0873-2128066  卡房镇  0873-2752280 

  大屯街道 0873-2845607  蔓耗镇  0873-2881081 

  沙甸街道 0873-2166101  老厂镇  0873-2305439 

  锡城街道 0873-2135357  保和乡  0873-2179359 

  贾沙乡  0873-2771132  

  五、缴费渠道 

  一般居民正常缴纳下一年度医保费,1周岁以下的新生儿缴纳参保当年和下一年度医保费。 

  (一)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 

  具体操作如下所示: 

  1. 进入“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业务办理”; 

  2. 点击右下角“我的”,完成用户登录或新用户注册; 

  3. 点击左上角“社保缴费”; 

  4. 选择“自主缴费”为本人办理缴费,或者选择“代他人缴费”帮助亲友缴费; 

  5. 完善缴费人信息,逐项输入缴费人“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点击“下一步”(若是自主缴费,则系统自动带出信息); 

  6. 选择“城乡居民”并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点击“下一步”;

  7. 勾选缴费险种,点击“下一步”; 

  8. 核对缴费信息,无误则点击“确认缴款”; 

  9. 选择支付方式并点击“确认支付”输入支付密码即完成缴费; 

 

 

 

 

  (二)云南农信APP 

 

 

  (三)一部手机办事通 

 

  也可以通过以下多种方式进行线下缴费 

  1. 农村信用社柜面 

  2. 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六、其他事宜 

  为确保广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人及时享受到2024年度医疗保险待遇,请在集中征缴时间内完成缴费。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待遇等事项有疑问的,可向个旧市医疗保险中心咨询,咨询电话:0873-2122001;对缴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向个旧市税务局咨询,咨询电话:0873-2196885。

 

 

  个旧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