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医保局 时间:2023/04/28 16:15 浏览次数:
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人士:
为支持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守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进一步提升我市医保基金社会治理能力,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共治的基金监管工作格局。个旧市医疗保障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征集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线索活动,重点为定点医药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参保人员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一、投诉举报方式
举报投诉电话:17787330919 0873-2143492
举报电子邮箱:gjybjjjgk@sina.com
举报地址:个旧市金湖西路380号个旧市医疗保障局三楼303室
信件邮寄地址:个旧市金湖西路380号个旧市医疗保障局(邮编:661000)
二、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1.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2.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
3.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4.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5.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
6.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比如交通事故、打架斗殴、工伤、医疗纠纷、自残、自杀、整形美容等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的情况;
7.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
8.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
9.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10.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凭证为参保人套取现金,或为参保人购买养生保健品、体育健身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提供刷卡等服务的行为;
11.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
12.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
个旧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