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旧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磷石膏利用整改完成情况报告

来源: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2/10/21 10:49  浏览次数:

个政发〔2022〕65号

红河州人民政府:

  按照《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和《红河州关于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红办发〔2021〕19号)文件的通知要求,现将个旧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中磷石膏整改问题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进展情况

  为加快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通过对每个问题逐项研究,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制定印发了《中共个旧市委办公室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个旧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和〈个旧市关于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个办通〔2021〕59号),对每项问题整改实行清单化管理,明确整改目标和责任单位、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限,对问题分项制定出细化整改措施。同时完善督导检查跟踪机制,由市委办、市政府办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采取专项督察或明察暗访等方式跟进问题整改进展和完成情况。其中“云南省磷化工企业发展粗放,磷石膏利用率低”的相关问题,截至2022年9月,该问题整改已基本完成。

  二、组织部署情况

  1. 个旧市工信局自接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通知后,迅速召开2次相关会议研究部署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先后对涉及牵头整改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关于磷石膏渣利用率低问题作出安排部署,再次细化分工、压实工作措施和整改责任,确保不新增磷石膏渣,对存量渣进行减量化处置,在整改时限内完成整改。

  2. 个旧市鸡街镇压实责任,加强了现场检查,认真履行对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监督管理责任,要求企业针对生产工艺、装备、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排查并制定整改方案,开展综合整治。

  3. 个旧市投资促进局通过公众号、微信向外发布《个旧市磷石膏综合利用招商项目书》,鼓励相关企业参与个旧磷石膏综合利用。分别有:曲靖顺源商贸有限公司、四川贵州籍投资商到实地进行查勘和取样。

  4.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相关单位赴昆明安宁、晋宁考察学习昆明市磷石膏综合利用先进经验,并到云南吉麟环保科技公司、祥丰实业集团等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学习。

  三、推进落实情况

  目前,我市存量磷石膏渣主要分布在振兴集团下属红河合众锌业有限公司,历史堆存量约90万吨,此前一直与红河州宏业建材有限公司合作,利用部分磷石膏配比制造新型墙材,但用量仅为1万吨/年。红河合众锌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在市发改局备案“150kt/a 磷石膏综合利用建设项目”,拟新建 150kt/a 磷石膏制水泥缓凝剂项目。项目建成后年消耗磷石膏渣约14万吨、其他改性材料约1万吨。目前该项目环评批复已完成。预计本年度11月末将完成项目前期工程,12月磷石膏制水泥缓凝剂项目正式投产。

 

  2022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