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个旧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

来源:个旧市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8/04/12 10:12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公所、城区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

  《个旧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红河州县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个旧市在充分尊重以往改革实际、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的基础上,对我市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本地化梳理,编制形成《个旧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以下统称《目录》)。《目录》中,个旧市保留行政许可事项242项,子项88项;乡镇行政许可事项4项。

  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行政许可标准化的要求,及时调整完善本部门、本单位保留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不得在《目录》之外实施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严禁随意新增、边减边增、明减暗增等问题的发生,确保目录之外无审批。各部门原来实施的、《目录》中不再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可根据该事项的权力属性,结合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和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等有关规定,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事项进行调整分流。

  三、各部门要进一步优化行政许可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切实提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以往印发文件涉及行政许可事项及相关要素内容等与 《目录》不一致的,以《目录》为准。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