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旧市“严把四关”做好红河州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工作

来源:市总工会  时间:2023/02/08 15:11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做好个旧市推荐“红河州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具体工作,1月10日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推荐红河州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成立了个旧市推荐红河州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并于1月11日召开了个旧市推荐红河州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 

  会议解读了“红河州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相关政策和《关于做好推荐“红河州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文件,对推荐评选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工作提出具体要求;通报了评选劳模违反政治纪律问题的案例,对推荐评选纪律进行了强调说明,要求各单位本着高度负责的宗旨和公平公正的态度做好推荐评选工作。市委副书记、沙甸街道党工委书记、市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洪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市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许雪梅主持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市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曹慧,市政协副主席、市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欧国辉出席会议,市委组织部等31家市级部门成员参加会议。 

  会后,个旧市推荐红河州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对标州委、州政府印发的《红河州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表彰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及程序,有序开展推进各项工作。截至目前,由市委组织部、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局、市教体局、市工商联牵头负责推荐的11家基层单位已完成民主推荐,按要求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和居民会议,会议讨论通过了拟推荐人选,并提交党组会研究确定,现已进入公示阶段。接下来推荐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把握评选原则,准确把握时代精神和政策要求,坚持好中选好、优中选优,确保推荐人选的先进性、模范性和典型性;严格推荐程序,充分发扬民主,确保每一个环节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推荐评选的标准,把好条件质量关、比重范围关、审核监督关;严格工作纪律,落实工作责任。加强与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沟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齐心协力完成推荐评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