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高俊、马朴、李秀芬、卢春兰等四位代表:
你们在个旧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鸡街水泥厂大门至化肥厂铅渣脚被污染土地进行调规的建议》的第1号建议,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建议中提到的地块中约有85亩属于永久基本农田,其余部分不在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成果范围内。属于永久基本农田的范围,在上级有调整永久基本农田相关政策时,我局将结合地块实际情况考虑进行调整。其余不属于永久基本农田的部分按照“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待有建设项目时依法依规办理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手续,转为建设用地。
感谢你们对我市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个旧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