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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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gjszjj/2025-0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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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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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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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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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举行《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个旧城市管理条例》配套实施的个旧市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管理办法、个旧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个旧市景观水体保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个旧市机动车停车泊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个旧城市管理条例》配套实施的个旧市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管理办法、个旧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个旧市景观水体保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个旧市机动车停车泊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举行重大决策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个旧城市管理条例》配套实施的《个旧市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个旧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个旧市景观水体保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个旧市机动车停车泊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5年10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三、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15—20人,其中:
1.利害关系人代表10—13人,包括各类企(事)业单位、有关部门,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代表。由年满18周岁在个旧市内居住的居民、法人、各类企(事)业单位、有关部门及其他组织向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申请,采取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
2.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2—3人,法律工作者代表1—2人。由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接邀请或者委托有关组织推荐产生。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5日。
报名采用信函或者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统一使用《重大决策听证会报名申请表》(见附件)。报名信函寄至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个旧市金湖南路7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楼301室,邮编:661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联系电话:0873—2132661;网上报名请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后,用电子邮件发送至1092195063@qq.com。
五、相关要求
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在听证会前准备发言提纲。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六、参会通知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实和确定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名单后,将在个旧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员、听证代表等参会人员名单。同时,将发送邀请函或电话通知听证代表参会,并按规定将有关听证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在参加听证会期间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请参加听证会人员所在单位积极支持该人员按时参加会议。
联系电话:0873—2132661
特此公告。
附件:重大决策听证会报名申请表。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 10月21日
附件:
重大决策听证会报名申请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民族 | 身份证号 | ||||
职业 | 文化程度 | 联系电话 |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业 | ||||
通信地址 | 邮政编码 | ||||
报名类别 | □听证代表 □听证旁听人 | 电子邮箱 | |||
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 | 是□否□ | 所属机关 | |||
申请的理由和主要意见建议
申请人(单位盖章/个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听证机关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说明:请报名人填写此表并附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