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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业发展
  • 索引号
    20241008-223704-287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9-12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多措并举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有关文件、会议精神,严防死守非洲猪瘟传入我市。个旧市多措并举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防控工作部署,充分认识非洲猪瘟危害性和流行形势,及时向政府领导汇报,切实提高防控工作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严防疫情传入传播。 

  (二)强化宣传引导。通过转发中央省州相关文件、召开会议、印发明白纸、挂图等多种方式,加大非洲猪瘟防治知识宣传普及力度,指导养猪场(户)做好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生猪养殖、经营、屠宰等相关从业人员的宣传引导,增强自主防范意识,积极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局面。共印发非洲猪瘟宣传挂图1050份,明白纸5000份。 

  (三)加强监测排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乡镇畜牧兽医站组织开展排查工作,做到“家底清、情况明”。对辖区内生猪养殖场(户)、屠宰场、交易市场等重点场所生猪开展全面排查,密切关注外地调入生猪来源。发现免疫过猪瘟疫苗出现批量死亡的,立即限制移动,并按程序报告。截至目前,共排查生猪养殖场(户)6447户69452头,生猪交易市场18个4906头。 

  (四)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非洲猪瘟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农明字﹝2018﹞第22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生猪及其产品的检疫监管;强化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加大对疑似非洲猪瘟临床症状和病理变化的检查;督促养殖场户和生猪屠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对运输车辆、待宰圈舍消毒次数,按规定申报检疫工作。 

  (五)应急准备到位。根据《动物防疫法》、《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等规定,切实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强化应急值守,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和举报核查制度,及时做好应对突发疫情的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