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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业发展
  • 索引号
    20241008-220205-337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7-01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农业农村局强化焚烧秸秆地草巡查

  为全面做好迎接二轮中央环保督察,贯彻落实红河州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该行动方案,个旧市农业农村局主要承担私自焚烧农业废弃物的管控、排查和整治,按照通知要求,个旧市农业农村局在鸡街、大屯、沙甸、老厂、锡城五个重点乡(镇、街道)组织开展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主要采取严格督查,坚决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行为,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细化职责分工,明确禁烧工作报告制度。2021年上半年,市农环站、市农技中心、市植保站执法人员共出动30人次,组成现场监察工作组,对鸡街、大屯、沙甸、老厂、锡城五个重点区域和个旧市区周边、个屯公路两侧等重点区域进行检查督查,同时组织五个重点乡镇开展定期督察,对发现的焚烧农作物秸秆行为及时进行处置,行动期间对锡城、鸡街、大屯的发生的焚烧农作物秸秆行为进行了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