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农业发展
  • 索引号
    20240913-210721-024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6-14
  • 时效性
    有效

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 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近期,个旧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根据《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种植业产品监督抽查不合格样品查处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对个旧市辖区内的不合格蔬菜样品进行立案查处。 

  农产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是食品安全的前提和保障。在农业生产中,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是保证农业丰收和农产品优质的重要手段。但是,片面地追求产量,不科学地使用农业投入品,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而且会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在案件查处过程中,执法人员通过向生产、经营者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种植农产品,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 

  通过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进一步压实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有效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