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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业发展
  • 索引号
    20240913-210720-809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6-14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农业农村局完成2022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州级示范社推荐评定工作

  为深入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培育扶持一批“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社会效益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使之率先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对照《红河州农民合作社州级示范社评定及管理办法》(红农联发〔2021〕28号),经符合条件的合作社自愿申报,乡镇初审推荐后,按照红河州示范社评选认定工作程序,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征求同级发改、财政、税务、金融等部门意见,并组织水务、林草、市场监管、供销社等成员单位对11个申报州级示范社的农民合作社,通过查阅资料、召开联席评审会议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定后,报州级集中评审,经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个旧市大屯建保养殖专业合作社、个旧市鸡街镇下乍甸芦笋专业合作社、个旧市蔓耗镇红斌养殖专业合作社、个旧市芹菜塘山里红农特产品产销专业合作社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为 2022 年度红河州农民合作社州级示范社。 

  截至目前,我市经评审认定纳入合作社管理系统并正常运营的国家级示范社2个,省级示范社4个,州级示范社15个。